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鹽物協字〔2020〕13號
關于印發《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員
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員考核辦法》經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三屆一次會員大會暨會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員考核辦法
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2020年4月3日
附件:
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員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循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了積極發揮制度優勢,促進全體會員充分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鼓勵會員積極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激發協會工作的活力、增強協會的凝聚力與向心力,促進協會健康有序發展,依據《鹽城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評定實行積分制,會員入會默認基準分為0分,
會員年度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章 考核記分項及分值
第三條 參加培訓記分:
(一)免費培訓記分標準:會員單位每參加一次免費培訓,記2分;
(二)收費培訓記分標準:會員單位每參加一次收費培訓,每人次記2分。
第四條 組織參加會議,活動記分:
(一)指定負責人按時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會議,每次記4分;派代表參會的,記2分;
(二)代表協會參加中國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活動,每次記1分,獲得書面表彰的,每項再記2分;
(三)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會員活動,每參與一次記2分;
(四)接待協會安排的實地調研、考察活動,一次記3分;
(五)接待協會安排的會員交流活動,每接待一次來訪 10人以內記2分,1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記0、5分;(不與上面第三條疊加記分)
(六)積極參加協會交辦的問卷調查、統計報表等工作,一次記2分;承擔協會調研報告起草的會員單位,一次記3分;
(七)派出車輛協助協會做好相關工作,每車/日(包括不足一日)記1分;
(八)根據協會要求,派專人協助完成階段性專項任務,每項記2分;
(九)配合協會成功組織(承辦)培訓等活動,每次記2分;
(十)向《中國房地產業》、《中國物業管理》雜志,《江蘇房地產》雜志投稿(每篇1000字以上)并采用的,每篇分別記5分,3分;在市級以上媒體播發正能量稿件的,市級記2分,省級級3分,國家級記5分;在《江蘇鹽城物業》微信公眾號用稿的,一條記1分。
第五條 交納會費及推薦會員加分:
(一)會員單位一次性繳納四年及以上會費的,當年及以后每年(已交納會費的年度)各記5分;
(二)會員單位每年4月30日之前全額繳納當年會費的,記3分;5月1日至6月30日繳納的,記2分。成功推薦會員的,每個加5分;
(三)會員單位主動聯系協會更新企業信息,記2分。
第六條 各類獎勵加分:
(一)出資資助協會重大活動(年會、研討會等),5萬元(含)以上記5分,3萬(含)至5萬的記4分,2萬(含)至3萬的記3分,1萬(含)至2萬的記2分,1萬元以下的記1分;
(二)獲得中國物業管理協會書面表彰的每項記5分;
(三)獲得省房地產業協會書面表彰的,每項分別記3分;
(四)獲得市物協書面表彰的,每項分別記1分;
(五)獲得省、市、區級主管部門書面表彰的,每人分別記5分、3分、1分;
(六)其他應當加分的項目,由協會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三章 考核減分項及分值
第七條 未履行會員義務減分:
(一)未按規定交納會費的年度考核成績記零分;
(二)會長、副會長、理事、常務理事單位,未根據協會通知參加相應級別會議的,每次扣2分,委派非負責人參會的,每次扣1分;
(三)私自以協會名義開展各類活動、收取費用的,扣5分,并保留追訴權。
第八條 行業誠信建設負面行為減分:
(一)有擾亂市場秩序、有悖行業文明創建等行為的,經舉報查實,年度考核記零分,并依據協會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二)各類新聞媒體負面曝光,經核實后,扣5分或視情節處理;
(三)其他應當減分的項目,由協會秘書長會議研究決定。
第四章 考核工作的實施
第九條 協會秘書處根據以上評分標準,在每年12月底將各會員單位得分情況匯總排名,結合會員單位年度誠信檔案情況,綜合應用并賦予相關獎懲措施。
第十條 考評程序如下:
(一)分數統計:每年12月底完成會員單位年度考核成績的統計工作;
(二)意見報告:由協會秘書處根據本辦法提出相應獎懲意見,形成本年度《會員考核意見報告》;
(三)意見公示:將會員考核成績表及《會員考核意見報告》在協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期滿后,由會長辦公會研究確認各會員單位最終考核和獎懲結果;
(四)會員單位對考核成績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協會秘書處反映。協會秘書處接受監事對會員單位的考核監督;
(五)成績發布:在協會網站公布考核成績及獎懲結果。
第五章 考核成績的應用
第十一條 當年考核成績優秀的會員享有以下鼓勵措施:
(一)協會授予“優秀會員單位”榮譽稱號,在年會上頒發榮譽證書,并在協會網站公開表彰;
(二)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免費培訓;
(三)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考察活動;
(四)優先晉升會員等級;
(五)優先推薦參加省、市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評選活動;
(六)同等條件下優先參加協會組織評選活動;
(七)每家上榜會員單位,在市物協網站進行專題(會員風采)報道(會員單位供稿)。
第十二條 當年考核成績良好的會員享有以下鼓勵措施:
(一)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免費培訓;
(二)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考察活動;
(三)優先推薦省、市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評選活動。
第十三條 當年考核等級不合格的會員:
(一)在協會網站上進行通報;
(二)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內,暫停會員升級; 暫停當年市物協組織的評優評先資格;
(三)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協會會員資格,收回會員證書并在協會網站公示。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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